关于2009年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09-07-03 字体大小 T |T

本科各班班长:

根据学生处发布的公告,遵循宝钢教育基金会秘书处《2009年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的通知》(宝基字[2009]1号)精神,按照《宝钢教育奖评颁实施细则》的规定,现将2009年我院本科生宝钢教育基金奖学金评定工作安排如下:

一、评审范围:

我院在籍本科生均可参评

二、评审条件:

1.热爱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,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,诚实守信。

2.勤奋学习,成绩优秀。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、创新能力、动手能力、灵活运用知识能力、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(简称五种能力);研究生还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,并取得优秀的研究成果。

3.尊重师长、友爱同学,乐于助人,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,能承担社会工作,具有团结协作精神。

4.积极参加体育锻炼,身体健康,乐观进取。

三、名额:

2008年开始,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名额从30名扩大到50名,请各班精心组织,认真选拔,力争推荐1-2名有竞争力的特等奖提名人。宝钢优秀学生奖推荐者中特别优秀者,可参与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的评选。

四、具体要求:

1、参评学生需填写《宝钢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评审表》(参见附件)并附2008-2009学年成绩单及申请人情况介绍(打印件)。

2、各班应严格按照评审条件的要求,坚持公开、公正原则,严格遵守评审程序,推荐材料须经认真审核。

3、请各班务必717将推荐人员名单及材料交到院办。

附件:宝钢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审表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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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○○九年七月三日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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